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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4章 阳湖城

小说:我在武林有座城作者:江晨君字数:4114更新时间 : 2018-05-23 23:57:03
  阳湖城是江南国最西边的一座大城池,隶属于江南西道,这里驻扎着西护国军,濒临兽腾帝国。

  朗仔此次带着小谢、彭小妍、方兰去阳湖城,原因有三。

  其一,阳湖城距离轩山郡比较远,到了阳湖城,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会更安全。

  其二,阳湖城位置比较偏僻,朗仔想要在这样一座城池里暂时隐居,修炼《狼王术》。

  其三,根据黑色妖狼的记忆,朗仔知道,一百年前黑色妖狼最后一次见到九尾狐是在兽腾帝国。

  朗仔不会将这些原因告诉彭小妍,此时面对彭小妍的询问,朗仔只是微笑着敷衍:“因为我喜欢阳湖城啊,而且阳湖城很远,你娘在那里应该不会受到官兵的通缉。”

  彭小妍没有多想,“嗯”了一声,认可了朗仔的解释。

  彭小妍对朗仔也很好奇,不过关于朗仔的过去和其他一些私事,聪慧懂事的彭小妍没有多问,彭小妍只是问了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问题,那便是朗仔的行李。

  “你没有行李的吗?”彭小妍眨动着晶莹的眼睛询问朗仔,她已经发现,朗仔和他的侍女小谢,此次都没有携带任何行李。

  朗仔对此没有隐瞒了,当即拿出了中品储物袋,在彭小妍面前展示了一下,并且解说了一下储物袋的功用,彭小妍被中品储物袋的玄奇所惊奇,也由此再次觉得朗仔是个神秘莫测的男人。

  朗仔驾驭着马车,带着彭小妍、小谢、昏迷的方兰,继续朝着阳湖城跑去

  过程中朗仔不禁想着,如果不是坐马车,而是直接带着彭小妍以妖狼的方式狂奔,他变化成黑色妖狼,让彭小妍坐在他的狼背上,那该是一种怎样的画面呢?那画面一定是非常逍遥自在的,不过有个前提,前提就是彭小妍能接受他黑色妖狼的形态,朗仔现在就必须考虑到这一点了,这个秘密他不可能对彭小妍隐瞒一辈子,他希望自己在彭小妍这个小妮子面前能尽可能坦诚一些。

  “或许……或许未来的某天……彭小妍她能接受我是黑色狼妖吧?”朗仔暗自想着,这是一种期待,也是一种发自肺腑的希望,不过暂时朗仔没打算将这个秘密告诉彭小妍,否则可能将这丫头吓到。

  “你在想什么?”彭小妍察觉到朗仔的神情有些发怔,好奇问道。

  “没什么。”朗仔摇头道,内心暗骂:“又是一个谎言。”

  彭小妍望着昏迷的方兰,对朗仔道:“我娘什么时候能醒啊?”

  朗仔道:“现在就可以。”

  朗仔动用妖元将方兰弄醒。

  方兰对眼下的处境感到错愕,朗仔和彭小妍一起解释后,方兰才恍然,对朗仔感激,也感到庆幸,觉得朗仔像是上苍派来解救她们母女的。

  两天后,马车来到了一座阳湖城。

  阳湖城虽然比不过金陵城,但就经济而言,跟江口城是差不多的,另外,阳湖城的面积很大,相当于太湖城的规模,毕竟阳湖城是江南西道最大的一座城池。

  马车刚刚进入城门,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便透过车窗见识到了阳湖城的盛大和热闹,到处都是车马人群,让母女俩感到惊艳和新奇,彭小妍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离开山水城,方兰则是第一次离开轩山郡,此前她顶多只是到轩山城游玩过……

  对于这样一对母女而言,阳湖城这样的城池确实足以让她们感到惊艳和新奇了。

  小谢作为一个奔波在外的艺妓,曾去过繁华的大城池,比如姑苏城,饶是如此,眼下的阳湖城也让她感到有些惊艳。

  至于朗仔,因为在外奔波了九年,因为身份已经今非昔比,对阳湖城没有感到惊艳和新奇,反而觉得这样的大城池,在繁华热闹的背后,暗藏着红尘的喧嚣和躁动,如果是以前的朗仔,因为生活没有着落,会对这种喧嚣和躁动感到恐慌,但现在朗仔觉得很享受了,他喜欢大城池的喧嚣和躁动,因为他已经没有了生存的压力,因为他已经有了一种游戏红尘的心态……

  这就是人的变化,人是一种很擅长变化的动物,至于这种变化究竟是好还是坏,没有人能妄下定论,因为这压根就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人世间很多事情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能以自己的思想去左右他人的思想,否则就会产生矛盾甚至引发战斗,至少这件事情这种变化在朗仔自己看来是很好的,这就够了。

  “你喜欢这样的地方吗?”朗仔询问彭小妍。

  彭小妍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摇头是她有些不适应这种大城池,点头是因为她心中也有着不小的理想抱负,受够了贫苦的她,也很想过上一种富庶的生活,自然也就会喜欢阳湖城这种繁华热闹的大城池。

  朗仔明了地点点头。

  这时,朗仔走下了马车,站在阳湖城一个繁华的十字路口,抬起头来,他仔细打量了一番周围的环境,感受着那些喧嚣和躁动,他的脑海中不禁翻现出一段不好的记忆。

  那是七年前,当时朗仔才十八岁,朗仔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流浪到阳湖城,不过只在这里待了一晚上,且是在一家车马行门口待的,因为当时他太贫困潦倒,被阳湖城这座大城池压得喘不过气来,因为当时他知道他是不可能在这样的地方生存下来,所以他在车马行门口露宿一晚之后就离开了。

  而现在,他再次来到了阳湖城,这可以算是一种归来吗?

  朗仔不知道,他只知道,这一次他不会快速离开,且要在这座大城池扎出一个深坑,留下鲜明的印记,这一次哪怕他不会一辈子扎根在这里,也会住一段不短的时间,他要在这里修炼《狼王术》,而且他对彭小妍也有了打算,打算花钱将彭小妍送进阳湖城最大最好的阳湖书院读书。

  七年前,朗仔第一次到阳湖城,感到的是一种凄凉,如今再次来到这座江南国最西边的大城池,他的心中有的是一股豪迈。

  坐在马车里的彭小妍,望着站在外面的朗仔,不禁被朗仔玉树临风的样子打动,她的脸上绽放出了一朵明媚的笑容,宛如花儿盛开,这朵笑容之花,一下子驱散了很多她这几天堆积在她心里的阴霾……

  方兰关注到了这一幕,对彭小妍道:“这个男子不简单。”

  彭小妍“嗯”了一声。

  小谢则得意道:“我家公子当然不简单。”

  就在这个十字街口附近,朗仔快速找了一个环境优雅的高档四合院租了下来,为了图方便,也是因为他现在不差钱,租昂贵的房子能承受得起,该享受的时候就好好享受,何况他身边还带着三个女人。

  四合院面积很大,将近五百个平方的样子,装修得很是奢华,几间卧房的床铺柔软舒适,家具都是很好的红木打造的,厨房甚至茅房都很干净……

  这里是阳湖城的繁华地段,在这里租一个高档的四合院,租金确实很贵,一个月就要两百两银子,不过这点银子对朗仔而言不值一提。真是一寸地盘一寸金,城池太大了是有很多坏处的,不过对于有钱人而言,这点房租压根就不算什么了。

  两百两银子一个月不算,房东还要求必须长住,至少是半年以上,理由是他怕麻烦,原因是他的产业很多很大,这座四合院对他而言并不起眼,他可没时间精力为了这样一座四合院的房租每个月都跑来收一次。于是,朗仔一次性支付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租住了半年,另外还交了三百两银子的押金。

  这一下子朗仔就花费了一千五百两银子了,不过朗仔觉得值得,毕竟这样的地段这样的四合院住起来真的很舒服,彭小妍表面不语,内心却是兴奋的,能让彭小妍感到快乐,朗仔就会很快乐,花些钱算不了什么,方兰也感到欣慰,同时判断出朗仔是个很有钱的人。

  彭小妍和方兰的行李是用手携带的,直接放进了四合院,朗仔也将自己和小谢的行李从中品储物袋里召唤了出来。

  原本有些空荡的四合院,多了朗仔、小谢、彭小妍、方兰四人的行李后,突然就有了一种家的味道,至少朗仔是这么觉得,主要是因为彭小妍的存在,朗仔说是要照顾彭小妍,可反过来看,他又何尝不是需要彭小妍的陪伴呢?因为有了彭小妍的陪伴,朗仔才会感觉这里像是一个家。

  好久了,朗仔似乎都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了,他在山水城的老家这些年越发褪去了家的感觉,现在他又一次被深刻的家的感觉沁入心扉,而且这还是他第一次感觉到自己有了一个自己的家,一个被他所支撑起来的家。这种感觉真是很好,作为一个大男人,一个在外流浪多年的男人,一个骨子里比较感性的男人,朗仔实在太渴望有一个自己支撑起来的家,这些年他一直都在幻想着这一幕,现在似乎成真了。

  也只是似乎成真罢了,毕竟这座四合院是别人的,朗仔只是租来的,毕竟彭小妍现在还不算是他的女人,什么时候当彭小妍真的成了他的枕边人,而且他又能有一座完全属于自己的房子,跟彭小妍一起在里面生活,如此情形下,家的感觉才会完善。

  朗仔可以直接在阳湖城买房,不过暂时还没有这个必要,而且在阳湖城繁华城中心买房不容易。

  另外,朗仔想让彭小妍成为他的枕边人,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倒不是担心彭小妍的激烈反抗,主要还是顾及到彭小妍的年纪问题,才十五岁啊,朗仔再邪恶,也不会轻易彻底攻占这样一个丫头的身体,他想要等她长大,至少得等彭小妍十六岁正式成年了才行。

  而且彭小妍的母亲方兰就跟在身边,朗仔想要得到彭小妍,得经过方兰的认可,不过这点朗仔不担心,他是方兰的救命恩人,只要他以后好好照顾方兰和彭小妍,方兰应该不会拒绝他跟彭小妍的事情。

  朗仔、小谢、彭小妍、方兰四人一起将高档四合院好好收拾了一下,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一分价钱一分货,很多东西都是现成的。

  收拾好后,时间已经进入傍晚时分,到了晚饭时间,朗仔准备带三个女人出去吃饭,彭小妍却突然道:“不出去吃,就在家里吃吧,今晚我和我娘为你做饭,算是感谢你救了我们。”

  朗仔望了眼方兰,见方兰露出温和的笑脸,朗仔点了点头。

  当即,朗仔陪着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去了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一些菜和米,原本方兰打算付钱,这女人虽然在彭府不受待见,可这些年还是攒了些钱,自然,朗仔不会让她付钱,他不喜欢跟女人在一起的时候让女人掏钱,何况是彭小妍的母亲方兰。

  买完米和菜回家,彭小妍让朗仔先歇着,她和母亲方兰钻进了厨房。

  朗仔坐在四合院院中的凉亭下,一边欣赏着美景,一边享受着小谢的按摩,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在厨房里做饭做菜,此情此景,让朗仔感到很惬意,这是他以前做梦都不可得的美好生活。有那么一刻,朗仔甚至觉得,干脆就这样过一辈子算了,何苦要去辛苦修炼《狼王术》呢?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朗仔打灭,他喜欢美好和惬意,但他更喜欢打拼和上进的感觉,他是一个有着雄心壮志的男人……

  约莫半个时辰后,一顿简单的家常饭菜便做好了,看着彭小妍和方兰端上餐桌的几样菜肴,虽然都是简单的家常菜,朗仔还是感到了惊奇,朗仔可是知道,现如今很多女人都不会做菜,甚至连煮饭都不会的,比如小谢就不会,没想到方兰和彭小妍这对母女竟然会。

  明明做出了几个不错的家常菜,方兰却不满意,有些羞愧地对朗仔道:“对不起,朗公子,时间仓促,我这次只能烧几个这样的菜了,不过你放心,明天我一定为你做一顿大餐。”

  “能吃到你和小妍亲手做的家常菜,我已经感到满足了。”朗仔微笑道,对以后的生活更加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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