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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去繁华的城(四更求订阅)

小说:我在武林有座城作者:江晨君字数:2233更新时间 : 2017-10-21 21:34:27
  巩喜不愿跟黄誉猎废话,直接下达了命令:“黄村长,我命你率领你们大猎村的人在前面开路,早就知道大猎村的村民都是优秀的猎人,今天我正好见识一下。”

  “是,巩大人。”黄誉猎拱手抱拳,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觉得这是巩喜对他的重视,心想:“是啊,当务之急还是先帮巩大人活捉了白鹿马,唯有活捉了白鹿马,巩大人才会安排我做副城主,我才能真正的掌控葬马山,才能既有权又很有钱,才可以让城里那些妖艳的娘们乖乖爬上我的床,而如果今天没能活捉白鹿马,那我的一切打算就是白日做梦了。”想到这里,黄誉猎更加坚定了对付白鹿马的信念。

  薛英明见状,嘴角又一次露出一抹苦笑,意识到巩喜一定是觉得这个狭窄幽深的山谷有些危险,所以才让大猎村的猎人们在前面开路,如果真有危险,这些猎人就是炮灰了,而黄誉猎这个愚蠢的家伙被巩喜当成炮灰利用却不自知,反而还为此感到得意。

  “真是个蠢货。”薛英明在心里骂道,他跟黄誉猎已经认识十年,虽然他早知道黄誉猎此人有些粗鄙,脑袋瓜不太好使,却还是第一次发现黄誉猎竟愚蠢到了这种地步。

  原因很简单,平日薛英明所看见的黄誉猎是大猎村村长,是整个大猎村身份最高的人,在大猎村呼风唤雨不可一世,无形中会让黄誉猎显得有威严,而今日就不同了,今日众人中比黄誉猎身份高的人可不仅仅只有巩喜一个,哪怕是西河会帮主韩铭今都比黄誉猎要厉害,黄誉猎也就显得不是很起眼,何况这个今日不起眼的家伙对巩喜还很谄媚,跟个乖孙子似的。

  “就是这样一个蠢货,竟然还把我薛英明看成他的一个手下?”薛英明心里鄙夷,他知道一直以来虽然黄誉猎表面上对他有几分客气,可心里一直将他当成手下,事实上十年前他一家三口之所以被允许寄居大猎村,主要就是因为他是个武修,收留了他,黄誉猎觉得自己就多了一个武修手下。

  “唉,一转眼就是十年过去了,怎么十年时间流逝得如此快呢?犹记得十年前我刚来大猎村的时候,武道修为只有通元初期,想着什么时候等我突破了通元境进入洗髓境就可以离开大猎村了,结果十年过去,尽管这十年来我一直在刻苦修炼,奈何到现在我也只是个通元中期的武修而已,武道修炼资质啊,为什么我就没有很好的武道修炼资质?”薛英明在心里感叹。

  如此想着的薛英明,又一次显得有点呆愣,又一次被黄誉猎发现,黄誉猎面带不满之色,用左手重重拍了下薛英明的肩膀:“你今天是怎么了?怎么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薛英明尴尬一笑:“可能是有点紧张吧。”虽然这是敷衍,却也算实话,面对白鹿马这只玄奇强大厉害凶残的妖兽,薛英明确实紧张,而且不是一点紧张,是很紧张,若非黄誉猎的强行要求,若非不想被整个大猎村敌对,薛英明今天是不可能跟着来葬马山禁区的,而此前草丛中发生的诡异、混乱、血腥的一幕,更是让他加深了对白鹿马的忌惮,觉得这个禁区实在是个危险之地。

  黄誉猎不以为然:“有什么可紧张的,今日我们大猎村可是来了五百汉子,更有巩喜巩大人率领着那么多官兵,你就只管放心跟着我们去活捉白鹿马,可不要胆小怕事。”

  “好,我知道了。”薛英明敷衍,心里却想:“跟着你一起做炮灰吗?你是个蠢货,我可不是。”

  “别再发呆了,跟我一起上前为巩大人开路。”黄誉猎再次用左手重重拍了下薛英明的肩膀,显得有些气焰嚣张,薛英明从中看出,黄誉猎心里已经对他不满了,不过他心里对黄誉猎却更加不满。

  黄誉猎率领着四百八十多个大猎村猎人率先走进了狭窄幽深的山谷,薛英明和薛子风硬着头皮跟上,两人却故意落在了队伍中间,而不是跟黄誉猎一样冲在最前面。

  “子风,记住我之前的话,务必紧紧跟在我身边,一旦出现险情就跟着我逃跑。”薛英明再次对薛子风悄声叮嘱了一遍。

  薛子风苦着脸悄声道:“爹,不如我们干脆现在跑吧,我……我真不想待在禁区,那只白鹿马太可怕了,想抓它简直是送死啊!刚才你也看见了,那只白鹿马都没现身,只是放出了一阵妖气,发出了一声叫喊,就弄得我们人仰马翻,那么多马都被吓跑了,还死伤了那么多人,当真遇到了白鹿马,可就真糟糕了,那天这只妖兽现身后,杀人简直就像是割草一样,几个呼吸之间就杀了几十个村民啊!”

  本来就忌惮白鹿马的薛英明,听完薛子风这话后,重新变得紧张起来,心跳超乎寻常的快,顿了顿后,薛英明悄声道:“现在我们还不能跑,如果被那城主巩喜看见我们临阵脱逃,说不定会直接杀了我们稳定军心,我们只能随机应变了,总之你跟在我身边就好,你不想死,你爹我也不想死,我绝不会让这葬马山禁区成为我们父子二人的坟墓。”

  薛子风无奈地点了点头。

  薛英明则突然在心里打定一个主意:“哪怕今天大猎村的五百猎人在葬马山禁区没有死太多,作为一个会审时度势的聪明人,事后我也要尽快带着芙儿和子风离开大猎村了,大猎村已经不再是个安稳的安身之所,虽然我没有达到洗髓境的修为,仅仅只是通元中期,但毕竟已经过去十年,我那仇人就算还惦记着我的下落,也不会像当年那般紧紧追踪了,十年已经足够漫长,说不定他早就被人杀了呢?”

  又想:“我在大猎村这种山村里窝藏了十年,已经受够,也难成气候,天下这么大,普天之下岂会没有我的去处?这次一旦我离开,就要去一座繁华的城池,临海城虽有些富裕,终究只是县城,哪怕是江口城,相比于江南国那几座真正繁华的城池也算不了什么。”

  薛英明情不自禁轻声嘀咕起来:“是的,我要去一座繁华的城池,虽然我自己能力有限,可我有个宝贝女儿,以芙儿的姿色,哪怕是在大城里都是突出的,我要让她嫁给真正的富贵之家,作为女儿,如果不能给自己亲爹带来足够的好处,那她就是不孝!”

  ps:这匹白鹿马真的不简单,是本书的一个重要角色,尽管它是一只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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