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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东来客栈

小说:麟血录作者:老鼠的麻烦字数:2474更新时间 : 2021-01-29 14:21:00
东来客栈位于乌尔城东门以外六十里,依山傍水,虽不豪华,但也宽敞整洁。

  门前有一个三岔路口,一条路通向乌尔城东门;一条路蜿蜒而上,通向背后的山里;还有一条是宽阔的官道,沿着山边通向远方。

  来东来客栈落脚的,多是误了进城时辰的行人,还有一些进山采药或打猎来不及回城的人,偶尔也有一些失意的文人墨客来此游山玩水。

  店老板对这些个文人墨客倒是格外关照,每见这些客人出门,都要叮嘱几句:天黑前一定要出山,莫在山里过夜。

  东来客栈的老板不叫“东来”,他有一个非常世俗的名字“福贵”。福贵五十多岁,总是面带微笑,看上去一脸和气,他自己也很享受这份和气,总爱说一句“和气生财”。

  据说,福贵也是大户人家出生,读过几年书,考过几回试,但每每天不遂人愿,后心灰意冷竟离家出走,云游四方去了。

  几十年后,福贵孤身一人回到了家乡,父母早已过世,庭院中也已荒草丛生。站在庭院当中良久,不由得发出一声深深地叹息。变卖了全部家当,来此山脚下,开了这家“东来客栈”。

  曾有客人说:“为啥不叫福贵客栈呢?”福贵淡淡地说:“希望东边来的客人能有个落脚的地方。

  没有人知道福贵这些年都经历了什么,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他原来叫什么名字。他不说,也没有人问,谁在乎呢?

  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大家的日子能有什么不同?他说他叫福贵,那他就是福贵,东来客栈的掌柜福贵。

  东来客栈当然不止福贵一个人。

  薛霖是东来客栈的伙计,十七八岁。他就住在东来客栈,已经十来年了,这就是他的家。

  老板福贵说,那一年的秋天,有一天早晨开门时,发现门外躺着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叫花子,睡得真香。

  福贵觉得这是老天爷给他的恩赐,就把这个小叫花子留了下来,和自己生活在一起。

  小叫花子倒也机灵,乖巧懂事,深得掌柜的喜欢。渐渐地两人感情深厚,福贵对小叫花子视如自出,甚是疼爱。

  小叫花子只记得自己名字叫做薛霖,其他的事情都不记得了。福贵觉得这个名字挺好,希望薛霖一生能够过得无忧无虑。

  薛霖很是感激掌柜福贵,不仅是福贵对他有养育之恩,还因为福贵教会了他读书、写字。

  连城里“福寿堂”上山采药的伙计都说,薛霖比他认得的字多了去了,都可以去当教书先生了。让薛霖心里骄傲了好一阵。

  薛霖平日里端茶倒水,有空也去后堂帮点忙,顺便学着炒几个小菜。

  东来客栈虽然离乌尔城较远,但毕竟做的都是货真价实的山里货,就是城里的达官贵人,平日里也不是想吃就能吃到的,所以生意倒也说得过去。

  东来客栈不仅收取附近猎户的猎物,也经常三五个伙计一起进山打猎。偶尔也有客人特意点一些少有的菜肴,却是掌柜福贵一人出马捕获的。

  对于这些个深山才有的货物,真没几个人敢进,那危险可不是在山边边打打闹闹能比得。

  薛霖刚来的时候对大山充满了恐惧,店里的伙计们每次进山打猎都故意吓唬他,说一定要拉着他一起去,吓得他躲在桌子底下不敢出来。

  听着伙计们的哈哈大笑声越来越远,他才敢探出个脑袋来,看一看他们是不是真的走远了。

  不知不觉薛霖也十来岁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薛霖的体格也壮了许多。

  跟着伙计们学了些个打狗棒法,胆子也壮了,对打猎也渐渐好奇了起来。现在反而是他每次看到伙计们出门,就嚷嚷着要一起去。

  刚开始福贵说什么也不同意,怕他遇到危险。但终于还是熬不住薛霖的软磨硬泡,同意了。薛霖高兴地一蹦三尺,冲到后院拿他早就准备好的家伙什去了。

  福贵叫来领头的伙计吩咐道:“老张,店里并不缺什么大物件,别往深里去了。

  像往常一样,在山边边转转,打些兔子、山鸡的就行了。”老张自是明白,喏了一声,就去招呼伙计们了。

  本就是图个乐子的打猎,平日里也都有趁手的家伙,大家说走也就走了。

  东来客栈建在地势平坦的地方,离山边也有个二三里。一行七八个人掂着刀枪棍棒,边聊边走。

  都是常来的地方,伙计们对这山里的景物早就熟视无睹了,尽聊些城里的家长里短。薛霖却是另一番景象,两眼放着光,上蹿下跳的,看什么都新鲜。

  到处都是绿油油的青草,时不时冒出一簇簇黄的、红的、蓝的、白的、紫的叫不上名字的小花朵,随风摇摆,像飘荡在青草上的彩色蝴蝶。

  偶尔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经过脚边,也许是胆小的田鼠?也许是狡猾的青蛇?抑或是青蛇在追逐田鼠?再听时,又好像在山坡的另一边。

  天空很蓝很蓝,漂浮着几朵白云,像棉花一样,不一会儿又被拉得很长很长,变成了袅袅炊烟......炊烟还未消散,就变成了几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大,在一行人头顶盘旋翱翔。

  “是老鹰!”薛霖叫道。老鹰平日里薛霖也常见,但像这般二三十个飞在一块的却很少见。“还成群了。”老张也抬头望了一眼,懒散地说道。

  薛霖有些痴迷地望着这群老鹰,跟着大伙走着。走着走着,“哎呦”一声,被一根老树枝绊了个狗吃屎。原来已经到了树林边了。

  大家伙看了都哈哈大笑,也少不了老张唠叨几句。

  老张领了任务,也不往里边去,带着大家止在山边丛林里转悠,一转就是一天。

  倒也打了三四只兔子,几只野鸡。伙计们也没什么意见,大家走走停停,烤个野兔,喝两口带来的高粱酒,倒也悠闲。

  薛霖是唯一一个从早上出门兴奋到现在的人,遗憾的是自己用树枝做的弓箭,怎么老是没准头?明明瞄准了猎物,一箭射出去,却又差的十万八千里。

  虽然没打到,但也发现了几只猎物的踪迹,也算有一份功劳。

  吃完烤兔,老张看了看天色,心里还惦记着回去和掌柜的杀两盘,便说道:“大家伙收拾收拾,咱们这就回吧。”

  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大家纷纷起身,灭了明火,准备打道回府。薛霖有些意犹未尽,心想:回去整把好弓,下次一定亲手打个野味。

  “哎呦!”没走两步,薛霖突然捂着肚子弯下了腰。

  “这是咋滴咧?”老张赶忙走过来问道。

  “怕是吃坏了肚子,我得拉一泡”薛霖不好意思地说道。

  “就这?”老张舒了口气,说道:“那你就拉呗。”

  薛霖看了看大家伙,小脸憋得通红。

  老张翻了个白眼,转身对大伙说道:“你们先走,我俩一会儿就来。”

  伙计们哄堂一笑,现行走了。

  薛霖自个儿躲在灌木丛后面,一泻千里,顿感舒服至极。老张不远处找了个石头坐下,点了袋烟,吧嗒吧嗒的抽着。

  薛霖也不敢一直蹲着,总感觉背后有些阴冷,解决完当下之急,提着裤子就往外跑。没跑几步,还是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

  这一望,顿感四肢发麻,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再也抬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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