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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没有鬼

小说:奇怪的鬼作者:葫芦包字数:2009更新时间 : 2018-06-09 18:42:55
  小时因为处于哺乳期,没有被拘留,孩子又放回小时处,小时继续回到之前的生活,给孩子喂奶,照顾孩子。

  她这次很害怕,她不知道事情会这么严重,她不想坐牢。

  案子后来开庭了,小时涉嫌拐卖儿童,重罪,三年以上的刑。

  开庭之前,书记员在门外喊人,已经坐在法庭旁听席等待的小时怔怔的说:“我在这里。”

  她还是那个样子,穿男孩子的长裤T恤,背着双肩书包,戴着一副黑框眼镜。

  法官和书记员明显一愣,她太像个男孩子了,她的身上没有一丝母亲的味道。

  开庭之前,小时女朋友的父亲来找女儿,女儿死活不回去,父亲找到小时,知道小时现在的境况,而且还有罪在身,求她说不要毁了自己的女儿。

  小时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狠心跟女友说让她回到父母身边,从此二人不要再见,小时说,她再也没办法摆脱掉孩子,摆脱这样的生活了。

  女朋友哭成泪人,她求自己的父亲做最后一件事,替她陪小时去开庭。

  她本想自己去,可父亲不让。

  她求父亲陪着小时她怕小时再被抓走,连判决的结果自己都不知道她不忍心自己爱人去独自面对这些。

  开庭时,女朋友的父亲一直坐在旁听席上。

  后来开完庭后,老检察官跟法官讲了小时的背景故事。

  法官很动容。

  法院最后考虑到小时母亲的身份,处于哺乳期的特殊时间,以及老李家没有合适的照顾孩子人选的情况,同时考虑到孩子毕竟被找回,以及小时开庭时的悔罪表现。

  小时开庭时,孩子已经快九个月了,小时说她现在后悔当初的做法,她感受到孩子对她的依赖,她愿意回归做一个好母亲。

  法院最后给小时判处了缓刑。

  在了解到小时的遭遇后,法官曾经打电话劝过小时,说如果你真的想脱离这样的生活。

  你可以起诉子女抚养,要求把孩子判决给老李,这样你走的就正大光明,没必要做卖孩子的傻事啊

  小时对法官说:“我现在哪也不会去了,我要守着她长大,不管以后我去哪里,我都会把她带在身边我知道没有母亲的生活,很苦,我再也不会丢下她了。”

  大家都十分的气愤,说小时为什么不报老李*****,告老李*****是没用的,因为没有证据,毕竟那么久了,仅小时一面之词是没用的。

  老检察官的故事中没有一个是关于鬼怪的,但是都特别的让人心惊胆战。

  张女士也是邺城这的一位女强人,她自己独立经营着一个公司,她已经40多岁了,可是依然充满风情。

  这天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一对老夫妻躲在家里打电话给警察,说门外正在发生--起凶案,有个女人好像快被打死了,现场到处是血,他们不敢出去看。

  现场是4楼电梯外的楼道的位置。

  一个女子躺在地上满脸是血,脖子处有深深的印子,鞋子也丢了。

  从电梯门]口到楼道位置,有一道长长的的血迹。

  警方很快将被害人送去医院,并立案展开调查。

  被打的是张女士,她虽然是商业精英,但却没有什么私生活和绯闻,警察调查了张女士的社会关系,并没有发现张女士有什么仇人。

  张女士的脖子差点被勒断,在医院治疗了好久,等张女士能够说话,她告诉警方,打她的是一个十几岁左右男孩。

  警察按照张女士描述的罪犯长像开始展开调查。

  案发地点的小区是一个比较老的小区电梯里没有监控,小区楼下也没有。后来在进行排查时,小区的物业保安提到一-个线索。

  案发当天,一个16七岁的男孩陈一直在小区的门口转悠,当事保安怀疑是小偷后来询问之下,问孩子父亲的名字才知道是小区里的住户。

  孩子说是在等人,因为小区里的孩子,当然也就没继续管他。

  警察联系到这个孩子的父亲,发现这个孩子的父亲也是当地的一个成功人士。

  已经长久不在当地居住,孩子的父母在南方一个大城市创办了一个公司,已经在外地定居,小区里这个房子是好多年前买的,家里正常没有人居住。而且很巧的是,张女士家住在4层,而这个孩子家住在6层,同一栋楼。

  很明显,这个小孩有重大嫌疑。

  警方很快去那座城市把孩子抓获。

  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初三刚毕业。

  因为是未成年人,录口供时,父亲一直在场。

  父亲想不通,像他这样一个成功人士在当地有头有脸,儿子吃穿不愁,用钱方面也从来没有紧张过儿子,他不明白孩子为什么会这样做。

  况且儿子之前一直在学校寄宿,平时回家也会回爷爷奶奶那里,几乎从不在这个小区的房子里住过。

  这个夏天,孩子初中毕业,父亲已经联系好国外的一所学校,他把孩子接回到自己身边,自己一直忙于工作,从来没有管过他,留他在这座小城,在爷爷奶奶身边,他觉得对孩子有所愧疚。

  他把孩子送出国就是为了更好地弥补孩子,给他更好的教育。

  这个十六岁的少年,个子很高,微胖,嘴巴上方已经长出浅浅的胡渣,但是仍然是一-张稚气未脱的脸

  孩子低着头,开始供述作案经过。

  孩子开始讲:“我想把她打晕了拖回家,把她强了。”

  父亲大吃一惊,抬起脚就踢了儿子,他骂孩子是不要脸的东西。

  警察很奇怪,问孩子为什么要选择张女士,张女士已经40多岁了。

  这个少年面无表情的说:“只要是个女的就行,我就是想看看他们的身体是不是长得跟电影里的一样。”

  父亲涨红了脸,他觉得脸要被丢尽了。

  原来,孩子平时住在学校,周末的时候会回爷爷奶奶那里,他喜欢上网,爷爷奶奶年纪大也管不了他。

  十六岁的年纪,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他开始对女孩子身体产生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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