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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渐入佳境

小说:穿书日常:旦姐很忙!作者:卤蛋呀字数:0更新时间 : 2019-05-24 12:43:52
然后我就又回到了我的唐朝。

        我觉得我需要记录一下唐朝年份,来个死亡倒计时。

        今日,867年,咸通八年,春,四月初四。

        本来我是想笑着过来的,但是呢,我睁开眼却笑不起来,我浑身一个激灵,因为我头顶左右前后都是白布,有绸有缎有麻,虽然我不迷信,但是这种颜色着实让我觉得得慌。

        我是让他们权宜行事,也不能睡一晚上就把我葬礼了吧。

        我刚一坐起来,就听到绿翘嗷嗷一嗓子,然后铜盆落地的哐啷一声。

        我是怎么死的呢?仇人追杀来了?那不至于绿翘还活着呀?

        须臾之间,绿翘拉着信奴和福二娘就冲到我面前了。

        绿翘和福二娘毕竟是女的,没什么见识,哆哆嗦嗦站在信奴后面,还抵抗不了诱惑,又歪头透过信奴身躯偷看我。

        我实在受不了他们参观动物的那样儿:“看什么看!我诈尸呢!”

        绿翘又捂着眼跺着脚嗷嗷叫唤!

        信奴到底是我亲弟弟呀,虽然满眼惊恐,但是能看出来惊恐里偷着欣喜,慢慢走过来跪在地上,抱着我小腿:“娘子?可是活回来了?”

        我心想,兔崽子,我什么时候死过?

        “嗯,我死了几天了?”我眉眼一耷拉,漫不经心问道。

        “已经七天了。”

        我差点儿一口老血吐出来:“不吃不喝?”

        “嗯,不吃,但是能进点儿水。”

        “那我还能活到现在?”

        “请了大夫,查不出病症,针灸也无任何反应,便让我们料理后事,娘子尸身不腐。”

        “呸呸呸,你才尸身。”

        信奴赶紧改:“娘子身体不腐,我们也不能安葬,娘子嘱咐了,娘胎里带了病来的,所以我们就等着,福二娘说许是魇着了,所以布了丧堂镇一镇。”

        我突然想起来什么:“绿翘你过来。”

        绿翘见我说话皆如往常,也不再惧怕,走过来到我身边儿。

        我悄声问:“我屙屎尿尿没?”

        绿翘摇摇头,不过很勉强。

        “说实话。”

        绿翘又点点头。avv

        我赶紧嘘了一下,以防信奴和福二娘听到,我突然觉得很丢人,看来生理机能还是有的,大小便失禁呀。

        我有点儿迷糊,想清醒一下。于是告诉他们我想吃饭,让他们去准备,又让信奴把这些不吉利的布条子都撤下来。

        我闻着饭香和福二娘以及绿翘的家常聊天儿,心里很清净,但是为什么我只回去一晚,这边儿就七天了呢。

        我的时间如果不受我自己控制的话,那就是还有别人在这里,可是路平三位已经走了,路宽如果进来过一定会告诉我,他为了不让我出险这种状况,还费尽心力地折腾路平他们几个来回跟着我的时间穿越。

        可是目前只有路宽和我时间还久,其他人都不在了呀。

        莫非?

        有新人?

        或者!!!

        我猛然想起来跟路平身份一样的那个人,路宽提到过此人,翻手云覆手雨。在大唐,我并没有见过他,而且按照他往昔的做法,此人不善。难道是他穿书进来?那我的境况不妙,毕竟他之前出现的时候,目的就是要逆天而为,此时只希望他不知我身份,亦不知我存在。

        如果他在这里,那我必须争分夺秒了,跟路宽约的饭,恐怕是没时间吃了。

        因为此刻我回去一分钟,就丧失了整整六个小时,我突然很庆幸,因为他过来的时间并不长,看来大周末的,他也睡了个懒觉,只比我早来不到半小时而已。

        那他的目的是什么呢?恢复历史的话,我感觉可能性不大,大概是进来赚钱。

        所以我需要正面面对他给我制造出来的困难。

        我肚子一阵高唱饥歌,算了算了,不想了。

        正好一桌子热饭准备上来。

        此情此景,我突然想起我爸妈,因为我时刻掰着手指头算计我在两边儿的时间平衡和对比,现在练就了一副出色口算心算功能。

        以前出过也这样,一出国走到价签前,往往中国人会灵魂出窍一样驻足很久,如果你看到翻着白眼或者嘴巴絮絮叨叨的,那基本上是在核算折算人民币是多少钱。

        一般有钱人都当人民币买,去了越南,感觉自己都是亿万富翁,买杯咖啡都要好几千越盾,因此出国时候,人只要多,我们都会有个cfo,专门管钱。

        说起出国,我又想起来我亲爱的老妈,虽然之前穿书也特别想念,但每次换算完后现也才一两天,只要穿回去,我就会跟我妈在微信撩骚。

        “妈妈,你今天又去哪儿啦?”

        “清迈,清迈可干净了,小城特别好,我看好多带孩子来玩儿的,你赶紧生一个带来玩儿啊!”

        一脸黑线!言尽如此!

        再过一天。

        “妈妈,今天去哪儿啦?”

        我妈直接十张照片,然后说:“这个大海里都是小宝宝,你看他们,在那个游泳圈里多好玩儿,等你有了孩子也带来玩儿呀。”

        “妈妈……你好好玩儿!你使劲儿吃使劲儿喝!”

        (最好忘记生娃这件事)

        所以我跟我妈现阶段不能愉快地聊天儿。

        但是我相信,只要我结婚了。

        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儿!

        我妈一定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我们社会的新矛盾已经转变成老头老太太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大龄男女不平衡不充分的展之间的矛盾。

        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我身边也没有手机,后来习惯了,就光想念一下。

        穿书的日子现在回想起来,也是时光荏苒,白驹过隙。

        于是我也劝自己安心,我未见他们时间不长,上周末才拉着好几箱橙子送过去,结果回来路上,我车就撞报废了,至今也没敢告诉他们,一来怕他们担心,二来只要告诉他们,他们就会每天愁,帮我想主意出办法,我希望他们能开心过自己日子,不要总惦念我。

        当然了,天窗坏了也不敢告诉他们。

        吃完饭,信奴说:“这几日吃喝有些紧,还需要进城去买,因为娘子突然病,就没敢离开。”

        他说的不徐不疾,但是今晚的饭菜就很拮据。

        我收拾了自己吃饭碗筷,被福二娘一把按住让我莫动,而后我见她和绿翘边说边笑去洗碗收拾,虽然苦哈哈的,但是这小日子过的蛮好,回过神儿来我才跟信奴道:“我去买,不过我着实不擅长驾车。”

        开快递的时候,我也学习操练一阵子,但是终究是个气力活儿,我更适合从事脑力劳动,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没当成长期的事业来做,唐朝人习惯晚起,所以送货也是1o点前送到就好,1o点前货物都送来,我就有的是时间规划几样货物的送方向,但是其实可以更加有条理的,比如可以把三辆车固定三个方向,只要来一个方向的货,自动让那个方向的人带走,我就不用每天规划,只不过现在想起来也是总结经验,于事无补。

        倘若我做出气候,也许后世书中就会有如下记载:

        长安中擅脚力者,晨钟未及,众聚专散而送,辟路三条,驱车坊间,达于午前,不攘于市,力作而昌,日纳金百许……

        任何新生事物在历史长河中能留点儿痕迹都不容易,我这种短命昙花倒是不需担心。

        信奴说还是他去,我说:“而今敌人在明你在暗,不可轻举妄动。”

        信奴却坚持一定要去,如果我不放心就一起去。我心里呵呵呵呵了,你还真信任你姐啊,你姐这小身子板儿,就算有人杀你,我也挡不住呀,且别说帮你挡了,碰出个血丝儿,都先倒地而晕了。

        其实我忽略了一件事,如果是之前那个人穿入,其实他应该是对bug点了若指掌的,因为他是校对人,他是整个bug的始作俑者,这次穿入是第三次卫书,那么前两次肯定是有问题的,只不过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解决。

        其实我多次前后理顺脉络,卫书这件任务,如果能到现在还没解决的话,而且系统允许出去,却又重新开启的话,那应该就是人的生与死问题,只是时间过短,12年,还没到检测到生死的时间。

        而鱼玄机,她是死于四年之后的,所以bug绝对不是她,既然安史之乱和甘露之变都没解决,那鱼玄机死后无子嗣,属于戛然而止,又何必追溯到安史之乱和甘露之变呢。

        只不过我穿越过来就觉得她是可识别人物,才会在她身边,但是穿越过来又肯定在bug附近,所以现在我身边的三个人信奴,绿翘和福二娘,有可能才是卫书的暴风漩涡中心。

        我其实很担心已经离开我们的白红紫可能涉及到这个问题,所以当时也十分有心地记录下了她们所去的地方,以便查找方便。

        所以,至此我才现:卫书不光是个穿来穿去的力气活儿,更是个推理演绎的脑力活儿。

        我走到屋外,现笋干儿都晾在门前的屋檐下,唐朝的绿色蔬菜有菠菜,但是不普及,有白菜,也不怎么吃,不过他们非常喜欢吃水芹菜为主,也吃从西域传入不久的旱芹菜,跟我们现在吃的芹菜差不多,粗壮又水嫩。

        所以这些种子我都准备了。

        另外就是萝卜、芋头、茄子、葫芦、笋、藕,只不过她们不好好做菜就是了,没主食的时候,拿这些菜蒸了当主食,实在是无甚滋味。

        于是我打起来山外那些别墅的主意,如果能敲开他们的门,我们可能有就营生了。

        我说信奴那咱们出吧,不过放着一老一小两个娘子在家,我实在不放心,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于是我心想,还是都带着吧,要死也一起死呀,死的时候有个照应,你帮我整理一下遗容,我帮你打理一下遗装。

        我非常英明地让绿翘把自己脸丑化一下,包括福二娘。

        我跟信奴呢,面部施粉,全当男子。

        这个做法在两个小时之后,显得非常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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