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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歌神

小说:都市之僵尸王归来作者:尼古拉斯狗蛋字数:3120更新时间 : 2018-04-26 16:37:15
  兰陵大学是整个松山市最豪的一所大学,算是贵族学校了,因为里面聚集了太多的富家子弟,所以那些商家都喜欢把娱乐会所开在这附近。

  狼嚎会所就是其中最出名的一家。之所以出名,无非也就是档次比其他地方高一点,装潢设计也比其他地方华丽一点,很多有钱人和上层人士都喜欢来这里。

  到了狼嚎会所后,杨伟和赵泄已经候在了大门口,沈炎下车后,俩人连忙陪着笑脸屁颠屁颠跑了过来,说哲哥都已经把包厢安排好了。

  沈炎点点头,心里琢磨着宋哲到底在耍什么花招,不过他心里并不慌张,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你什么花招,都是如同虚设。

  进了狼嚎会所,来到一个豪华的包厢,这包厢特别大,班里四十几个同学在这包厢一点也不显得拥挤。

  而且这里的装潢确实够豪华,沈炎以前做兼职没少混迹于这些娱乐场所,但都没有这里的豪华,所有的东西都是最好的,连啤酒都是进口啤酒。

  沈炎不由得感叹,这宋哲为了报复自己,还真不惜下血本,这一聚会,得花不少钱吧!富二代就是不一样。

  包厢里面有最大的电子显示屏和最好的音响设备,其他人已经开始欢唱了起来,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好不热闹。

  宋哲和他两个跟班也一直轮流给沈炎敬酒,大有不灌醉沈炎就不罢休的姿态。

  沈炎心里跟明镜一样,想把老子灌醉?呵呵,那是不可能的!

  在将臣的记忆里面,就有一则关于僵尸体质的信息,僵尸可以不吃不喝,甚至不用睡觉,自然,喝酒也不会醉,因为僵尸的体内构造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

  沈炎现在还处于比较低级的阶段,不吃不喝是不行的,不睡觉也有些扛不住,但是酒精对于他来说,完全起不了作用。

  也就是说,他喝酒就如同喝水一般。

  酒过三巡之后,沈炎和宋哲几人已经干完了一箱啤酒,宋哲见沈炎还没有醉意,便吩咐服务员再拿两箱啤酒过来。

  沈炎趁着这个空档,便想去一趟厕所,虽然喝不醉,但是膀胱已经在工作,尿尿还是要的。

  包厢内的厕所有人在使用,沈炎便去了外面,刚出包厢门,沈炎便感觉到一股杀气在周围环绕着,自从突破了炼骨髓的境界,沈炎的感知力也提高了不少。

  这一股杀气正是从走廊上的几个陌生人身上传来的,那些人表情不太自然,时不时地瞟向自己,再联想到宋哲今晚一定要请自己来这里聚会,沈炎立马就反应了过来,这些人是宋哲请来对付自己的。

  杀气?想要杀我么?宋哲,你还真够狠的!

  这些陌生人暂时没有什么动作,沈炎猜想他们一定是在等宋哲的命令,而宋哲则准备先灌醉自己再下手。

  既然这样,那我就等着,看今天谁会死在这儿!

  上完厕所再回到包厢,宋哲等人已经有些晕乎了,而沈炎半点醉的意思都没有,看见沈炎淡定的样子,宋哲有些傻眼了。

  妈的!这小子怎么还不醉?看来酒量比我还要好啊,不行,我得歇歇,不然他没醉我先醉了。

  此时现场的气氛空前地高涨,所有人都玩得很嗨皮,宋哲借着一点酒劲,拿起话筒说道。

  “大家安静一下,接下来我想为我的女朋友,马小蓉同学,献上一首歌,这首歌叫《因为爱情》。”

  “啪!啪!啪!”

  大家纷纷鼓起了掌,就连沈炎也在一旁附和。

  宋哲的本意是想借此来刺激沈炎一番,毕竟马小蓉以前是沈炎的女朋友,可他却不知沈炎心里早已放下马小蓉,甚至视她为垃圾,他更没想到沈炎居然也会跟着一起鼓掌。

  其实沈炎虽然在鼓掌,但心里却在说:“你们这两货,简直是侮辱了爱情这两个字。”

  于是,宋哲便自我感觉良好地开始嚎了起来。

  “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有时会突然忘了,我还在爱着你……”

  不得不说,这首歌的歌词写得非常地好,旋律也很优美,但是宋哲这嗓门一看,所有人都忍不住捂住了耳朵,心里腹诽不已。

  “卧槽!人家唱歌要钱,宋哲唱歌要命啊!”

  “他这调跑得也太厉害了,简直五音不全,谁给他的勇气唱歌……”

  “五音不全也就罢了,他妈的,看着歌词都能唱错,他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吧!”

  “呕……我要吐了!”

  ……

  就连杨伟和赵泄都忍不住捂上了耳朵,但宋哲好像压根就没看见众人的反应,依旧忘情地唱着。

  全场只有马小蓉一人没有捂住耳朵,竟还感动地流下了泪水,站起来在宋哲脸上亲了一口。

  沈炎心里暗自偷笑,还真是那啥配狗,天长又地久。

  好不容易一首歌唱完了,众人只觉得像过了一个世纪那样漫长,全场没一个鼓掌,气氛有些尴尬。

  杨伟和赵泄见状,连忙鼓掌带头叫道:“好听!好听!大家鼓掌啊!鼓掌!”

  顿时,一阵稀稀拉拉的掌声不情愿地响了起来,毕竟今天宋哲请客,也不能太让他难堪。

  宋哲又自我感觉良好地哈哈大笑起来,对着沈炎叫道。

  “沈炎,你也来一首吧,怎么样?”

  此话一出,那些女生也都纷纷响应了起来。

  “对呀对呀!沈炎你也唱一首嘛!”

  “沈炎这么帅,唱歌肯定也很好听吧!”

  “就是就是!沈炎,快来嘛!”

  ……

  “沈炎,你可不能不给大家伙面子,就来一首吧,唱得难听无所谓,大家不会笑你的!”

  宋哲笑着把话筒硬塞给沈炎,心里却暗道:“这小子是农村的,只怕从来没有来过这些地方,唱歌?呵呵,估计比我难听多了吧!”

  “好吧,那我就献丑了!”沈炎也笑着拿起话筒,起身去点歌。

  宋哲不知道的是,沈炎做兼职这两年,长期混迹于这些娱乐场所,生意不好,闲着蛋疼的时候,就喜欢自己开个包厢到里面唱上几首。

  久而久之,沈炎也练就了一副好嗓子,虽然不是专业的,但跟那些酒吧里面的驻唱歌手相比,也是不相上下。

  可能,这就是天赋吧。

  点好了一首《小酒窝》,这首歌虽然有点老,但歌词很甜,算是沈炎最喜欢的一首。

  “那我就给大家唱一首,要是不好听大家别笑话,这首歌我也不知道送给谁,就送给在座的各位女同学吧!”

  一阵花痴声响起。

  沈炎缓缓开唱:“我还在寻找,一个依靠,和一个拥抱,谁替我祈祷,替我烦恼为我生气为我恼……”

  本来男女合唱的一首歌,此刻竟让沈炎一个人唱得婉转悠扬,丝毫不别扭,沈炎清澈的歌声打动了现场所有人,包括男生,当然这里面不包括宋哲,但他也听呆了。

  “小酒窝长睫毛,是你最美的记号,我每天睡不着,想念你的微笑……”

  唱到最后的时候,有的女生竟落下了不知是感动还是激动的泪水,就好像是沈炎在跟她们表白一样。

  就连马小蓉心里也是微微颤动,以前沈炎对她的好,对她的付出,现在全都涌上心头。

  “难道,我真的做错了吗?我不该放弃沈炎吗?”马小蓉喃喃道。

  曲闭!

  如雷般的掌声和喝彩声如潮水般涌了起来。

  “太好听了!真的太好听了!我都听哭了!”

  “简直比原唱还好听,沈炎,你就是我的男神!”

  “男神!男神!男神!”

  沈炎对大家微微颔首,保持微笑,对于装逼这两个字,沈炎最近是颇有心得,时刻不忘装逼。

  一旁的宋哲看到这一幕,气得胸口发疼,尤其是看到马小蓉看向沈炎的那副表情,他恨不得把这显示屏都给砸了。

  “草!又让这小子出了一次风头,他妈的,今天真是邪了门了!待会老子就让你们知道,你们的男神就是一条狗,老子要让他像狗一样给我跪地求饶!”

  掌声过后,又是一阵对沈炎的议论声,沈炎仿佛看到了一群眼冒绿光的母狼,恨不得把自己吞下去。

  他淡淡一笑,把话筒放到一边。

  “献丑了!献丑了!”

  宋哲在一旁恨得牙痒痒,你他妈这也叫献丑?那我算什么?

  沈炎,你个装逼货,老子本来还想给你一个下跪认错的机会,现在你认错的机会也没了,等死吧你!

  再次吩咐杨伟和赵泄把两箱啤酒全部开完,宋哲连忙把沈炎拉过来继续灌酒。

  “沈炎,想不到你唱歌也这么好听,你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啊,来,我敬你……”

  宋哲端起酒杯一仰而尽。

  “杨伟,赵泄,今晚你俩一定要陪沈炎喝得尽兴,一定要尽兴,哈哈!”

  这哥俩连忙点头:“好嘞,沈炎,来,我哥俩也敬你!”

  三人不断地朝陆森敬酒,不断地给他倒酒,一个小时后,地上已经摆满了酒瓶,沈炎是来者不拒,逢酒必喝完。

  “这群傻比,别说就你这点酒,就是整个会所的酒,我沈炎也能给你喝完!”

  此时杨伟和赵泄已经喝得快断片了,但这哥俩还一直凭着本能在给沈炎倒酒,然后再给自己倒。

  宋哲的话,这两人一直奉为圣旨,从来没有办砸过。

  沈炎觉得好笑,不得不说,这两人还真是忠心耿耿,现在这样的人可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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