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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章 老三

小说:行者莫执作者:谷盐字数:2656更新时间 : 2022-01-09 22:35:00
丁乙便是在那个时候遇见的老三,那个瘦瘦小小,连“别打了”“别打了”都被淹没在口水声中的小孩子。后来爹娘知道学堂这边起了争乱,匆忙赶到,他们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让自己跟那些打自己的人道歉。

丁乙才不肯说,他犟着脖子就是不说,一片一片打到掌心也不肯说,他觉得自己没错。后来,在爹娘的声声陪笑声中,老三走了出来,他人小小的,爹娘恐怕都没注意到他,他说:“要不你跟我说声道歉吧,你看,因为你,我也被打了。”

丁乙看着他手上青一块紫一块,想起刚才的确是有个人处处帮自己挡着,还一直在说“别打了”“别打了”,虽然那声音跟蚊子嗡嗡似的。

他也嗡嗡地道了歉,这事终于算是了结了。虽然夜里丁乙被罚跪了两个时辰,爹娘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着自己不该去招惹那些人。你听得懂他们的意思,他们在说,你就是这样的一条贱命。

但是,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我生在你们家就是一条贱命?就因为你们没钱?就因为你们只会扛粪挑水?我比他们都要聪明,我没有书本,但老先生教的,我记得比他们都要熟,他们背一篇课文,要支支吾吾好几天,但我只要听老先生讲两遍我就能记下。那帮混球,天天只知道玩,而我,我还要耕地,还要劈柴,还要喂猪,但是他们还是比不过我,他们才是废物。

于是,第二天,天还没亮,丁乙就跳出了家里,他当然还要去,凭什么不去?就算他睡大桥,去讨饭,他也要去。他不是没有那样的天分,他只是没有那样的爹娘。

丁乙捏了一块砖就去了。走在路上,他甚至在想:对,其实那些小废物们,打架也不如自己,真是样样不如,样样不如。要是他们再瞎嚷嚷,自己就直接拿砖头出来,谁嚷砸谁。

第一个朝丁乙嚷的,就是那个小孩子,也就是老三。那时的丁乙,还在学堂外的大树下躲着补觉,被吵醒之后,他直接一块砖头就攥在了手里。

“你干嘛?我昨天的伤都还没好。”小孩子撩了撩自己的胳膊,“你看,我还特地擦了药的。”

丁乙凑过去一看,的确还是一道道青紫色的伤痕。不过……丁乙把砖头抱在怀里,警戒地退了几步。

“你干嘛?你还怕我啊?昨天你一个打十个也没见你怕的啊。”

丁乙咬了咬牙齿,故作狠厉说:“你别说出去我在这里,否则我砸你脑袋!”

“你怕我告诉老师啊,难怪这么一大早就来了,还躲在这儿。”那小孩子,还鬼灵鬼灵的,他手指空旋,指了指天,“要不,你以后别来了。”

“你找死!”丁乙直接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别别,还真一说就上火啊,我不是这个意思。”小孩子用手挡了挡脑袋,看见丁乙没有一砖头拍下来,才松了一口气,“我是说,你以后别来这求学了,你拜我为师吧。”

“啊?”丁乙听懵了,这小不点,看着比自己还小个一两岁,还小胳膊小腿的,就是穿了点有点气度的衣衫,就是小大人了?还是说,他在寻自己开心呢?

小孩子看着丁乙像是上了道,嘿嘿一笑:“但是,相对等的,我教你东西,你也得有东西教我就行。”

“什么东西?”

“打人啊!”小孩子忽然跑上来扯住了丁乙的衣裳,他满眼欢喜地拉着丁乙,说道,“我教你识字,你教我打人,再合适不过!我从小骨头弱,父亲也不让我学那些花里胡哨的,他想让我以后去考取功名。结果我都这么大了还是一副弱身子。我要是有你这么强,普天之下哪里我都去得!”

丁乙还是有些懵懵的,于是他就问了一个好像不那么懵的问题:“普天之下……是哪里?你要去哪?”

“这……”那小孩一时也有些懵,他一拍脑袋,“正了好了!这不正是你要学的吗?你每天在学堂结课之后等我,我教你识字念书,你教我打人,实在不行,咬人也行,别忘了啊。”

这么说完,这小孩就一溜烟跑走了。丁乙循着他的背影望过去,原来是有人寻他来了,是两个人高马大的护卫,看来,是个真正的公子哥。

丁乙轻笑一声,不知道他是在捉弄自己还是单纯寻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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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他还真的就是个长情的种。

这是他自己的说法,长情的种,他一贯跟丁乙说话就是这么没三没四,丁乙也不放在心上。他真的在那个学堂上了五年学,便跟丁乙学了五年的——打人。他算得上是乡里的富贵人家,祖上有点积业,甚至听他说,他家和泊爻城城主的何家还有一段关系。在这小小的乡里,这可是威名赫乡的大事迹,所以,当时,丁乙被爹娘扭着头道歉的时候,他才敢一个人出来说那个话,而那天,护送他来学堂的那两个人高马大的护卫,自然就是看小少爷受了伤,来学堂里给他撑场面的。

而丁乙,的确不负所望、甚至远超他预期的教会了他很多招式。其实当时丁乙为什么死活都要去学堂,那是因为丁乙的家里有一份传家宝,是一本沾满了灰的书簿,听他爹说,是他爹的爹的爹的爹……数不清多少爹了,总之是很久很久以前留下来的,只是,丁乙他爹这个人,没多少本事,大字不识一个,摆在他手里就是个废物。丁乙从小就觉得自己不是这种庸俗碌常的人,他天生,就跟这些人不一样。

所以,他觉得那本书是留给他的。就像说书先生书里所说的那样,大荒时期拯救人民于危难之中的,都是这些藏在山野里的小老百姓,不,不对,那个时候,人人都是小老百姓,只有拳头大小的区别。

而这本书,真的不负他众望。后来他随老三识了字,念了书,终于读懂了书里写的是什么,开书两个大字,写的就是“青弓”,这是一本武功秘籍!教的是你如何用弓、弓箭和弓弦去战斗!丁乙是天才,绝对是,他无师自通,他此前没有受过任何人指点,但他第一次开弓就射中了树上的鸟笼!他第十次射弓,是在乡里,他给老三演示,结果是五十步穿杨!当下就有招兵的人马想把他纳入麾下,还是老三给他使脸色让他拒绝的。

所以,那两年,老三的武艺也精进得很快——当然,比他还是远远不及。这并不是丁乙有所保留,他对老三,完全是亲如兄弟,不,兄弟还有仇呢,他跟老三完全就是亲如一人,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的秘密和隔阂可言。老三武艺比不上他,一是因为他丁乙就是异于常人,不仅是过两遍就不忘的记忆,还是出招的狠疾准,绝非常人可及。二是,老三他,除了要花许多时间精读学业,还要花许多时间去处理家中事。

他对那些事也不是很了解,当然了,一个山沟沟里的农民怎么可能知道人家泊爻城城主的旁支在操劳些什么,但他听起老三说过,说现在天下时局动荡,再往后考取功名恐怕也不是件必妥之事。于是,在老三学业结束,也便是束发成童之际,他便去了泊爻城,成了何家少爷何同心的伴礼书童。

当时的他还不明白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他连何同心是谁都不知道,也没去过泊爻城,但是他毅然决然就走了,走之前,他也没有跟父母打招呼。对于定义来说,他们在这世上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那就是把他养大成人,让他可以靠自己的双手吃饭,哦,还有这一本青弓,是祖师爷让他们留给自己的,感谢你们没有始乱终弃。

此外,便没有了。丁乙收拾了下行囊,就一个人来到了泊爻城。那时候,他十六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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