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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风露雨筝

小说:行者莫执作者:谷盐字数:3700更新时间 : 2020-11-09 23:23:00
“许,红,豆,你看你看,在这在这。”莫执指着绣衣上的纹样,对兰生说。

“嗯,看见了。”兰生有些讶异,绣衣的里侧居然是另外一副图案,左红冠,右红盖,这居然是一副夫妻跪拜图。而且这绣娘的绣工果然不错,绣了三个字在衣服上,却完全没有破坏原先的美感。

“只要两个铜钱,赚了。”

“陆兄,实不相瞒,这绣娘我听红豆说起过,她说城里有一位只为女人做绣衣的绣娘,颇负盛名。她曾看过柳玉儿穿着她做的绣衣,美极了,还说自己做梦都想有一件。兰生之所以带陆兄先踏进这家,就是想给红豆挑一件,不过陆兄破费了,我正好留着银两再满足一下她的其他愿望。”

“她还想要啥?”

“她还想要一支发簪,一对手镯,一把镰刀,还有一个好用的搓衣板。”

“啥?这儿还卖搓衣板?”

“哈哈,陆兄放心,这些东西本是红豆嘱托我在外边集市上买的,不过难得来到这种地方,自然要给挑点好的。这城里应该有不错的铁匠,我们先去买把趁手的镰刀,割草的时候能轻松一些。”

“割草?”莫执有些警觉,他凑近兰生的耳边,悄悄地问道,“鹦鹉草?”

“没错。”兰生点了点头,“我们每季要把一定量的鹦鹉草上交给朝廷,否则我们拿不到俸禄。”

“那是该买把好的。不过这儿真的会有打镰刀的铁匠吗?谁在这么浮夸的地方打镰刀啊。”

“只要有打剑的,就一定可以打到镰刀。来这买镰刀的不多,买剑的肯定不少。”

“不过,说起来,这儿人好少,完全不像楼下那么热闹。”一路上,包括绣娘在内,莫执只看见了不到十个人,其中有一些还是穿着兵甲的护卫。

“还没到时候而已。”兰生笑了笑,他指着一家挂着剑柄的店铺,看来真的是打算找打剑的师傅给他打一把镰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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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叔,你这手艺退步了呀,以前两天就能修好,这回都四天了连个轱辘都没看见。”

“哎哟我的姑奶奶太上皇啊,之前是修椅子,这回是修板车,怎么能说是一回事呢。”

“这都是修东西有什么不一样啊。好了,这事我不追究了,你自己抓点紧,啊。还有一件事,我的剑铸好了吗?我都说过好几遍了。”

“姑爷太姨皇母娘娘,要造剑你得去找安大人啊,他打剑可是陆兆国数一数二的,我连他的剑梢都摸不着啊。”

“哼,你不要再骗我了,你明明是怕被我娘知道,我答应你,如果出了事我就说这剑是我捡的。而且我只要那种最小的那种就行了,细细的,比铁树剑稍微好用一点就行,我不会让别人发现的,我发誓。”

“我最多给你造一个没开过光的……”

“也行也行。说话算话啊,骗人是小狗,天天吃骨头。”

老王抹了抹自己额头上的冷汗,这混世女魔头总是想着法儿给他们来制造惊喜。先是穿了不知哪来的军衣,再是拿着把弹弓说是要练习射术,再就是直接跟自己要一把剑,虽然自己连蒙带坑地拒绝了好多回,不过这回不知道怎么她把他哥也带出来了,他哥——城主的儿子莫执,将来这座城市的继承人,而且还是有名的军营第一打手,平时来这市集都是被爹教训了,心里不痛快,过来讨点吃的。这回不知为何穿的衣衫整整,笑得满脸和气,就是不说话——对了,城主刚发布告说少城主得了怪病,最近都开不了口说话,也不知那神医来看瞧出了法子没有。

“小执你这病……”小执这种叫法都是城里人从小叫到大的了,只有城主自己管叫“莫执”。

“也不是啥大病,那大夫说了,再修养一月就自然好了。不过,我哥虽然说不了话,耳朵可什么都听见了哦,你可别耍赖到时候又不给我剑,我哥的功夫想必你也是听说过的了。”

“姑奶奶姑奶奶,这整个莫多克都是你家的,我还敢说啥不。”

“哼,这样就行。”

雨筝似乎还是不太放心,她踮起脚取走了老王胸前的那块石头——据说石头是老王和他媳妇的定情信物,好像是雨花石还是什么的,反正老王一直都很宝贵。

“到时候一手交石一手交剑,可别反悔啊。”

“我的姑奶奶……”老王欲哭无泪。

“嘿嘿。这石头还挺漂亮。”雨筝看着石头在阳光下折射出泪珠的模样,她把石头揣进兜里,对着身旁的莫执说,“哥你要替我保密啊,要是被娘知道了,又要被罚砍柴挑水了。”

莫执微笑着点了点头。

“我就知道你最好了。”雨筝挽着莫执的衣袖,嬉弄着摇起他的手臂。

市集上人来人往。雨筝因为前些日子被母亲关在家里,好不委屈,终于赶上了大赦出府的日子,自然是这挑挑,那捡捡,陆兆国的商人好像又带过来不少稀奇的玩意儿,好多雨筝都没见过。

“哥你看这个看这个。”雨筝别了只玉簪在发间,这玉簪雕有凤首,正出发梢。雨筝眼睛扑闪扑闪着看着莫执,似乎是迫切地需要一个答复。

莫执看着,郑重地点了点头。

“徐娘这个多少钱啦?”雨筝放下玉簪,开口问道。

“十五个首金。”

“十五个,这也太贵了吧,一个好不好,一个首金我就买了。”

“一个首金卖出去我徐家今年屋顶都要漏雨。”

“好吧。”雨筝眼巴巴地看着玉簪,其实她早知道自己买不起,这种玉石制品的价位她心里还是清楚的。整个莫城一年也没有几件,都在自己望尘莫及的水平。

“哎哟,瞧瞧这是哪位稀客,这不是练功练得走火入魔的莫少侠吗?还有谁,啧啧,这不是因为砸了家里算盘被关了半个月禁闭的大小姐吗?怎么?被放出来了?还是算盘修好了?可以继续造了?”

这声音……一听就是自己老哥的狐朋狗友之一,周七。雨筝气不打一处来,这周七小时候就仗着和莫执关系好没少欺负自己,等自己练成了剑法一定要捅他一个窟窿。

“周少爷你今天怎么也来集市了?”雨筝转过身,看见了面带油笑,锃光发亮的周七,“没去练武吗?是不是知道自己怎么练都不是我哥的对手,所以就自暴自弃了呀?”

“自暴自弃不至于,自娱自乐倒是有的。”说着,周七突然一个扫堂腿蹬向了莫执,莫执一时躲闪不及,一个踉跄跌在地上。

“你干什么?”雨筝着急地把莫执扶了起来,她皱着怨气瞪着周七,“你是不是有病,你明知道我哥他受伤了,一见面就来一腿?”

“我……我……”周七慌张地站在原地,支支吾吾地说,“我还以为,我还以为他只是嗓子受伤了,怎么,怎么身子骨都像被换过了一样。”

“说了是练功伤着了,怎么可能只伤嗓子,你脑子是不是有问题?还好我哥现在脾气变好了,否则等他伤好了你就等着被倒吊挂城门吧。”

“脾气也变好了?”周七走近,拍了拍莫执的脸,莫执稍稍闪躲了一下,没有出声。

“诶,诶,还真是。”周七不可思议地看着自己的双手,“搁以往莫少爷已经拔刀了。”

“小……执?”一个女声若趋若散地停下了,“雨筝?你也在?”

“安和姐?”雨筝高兴得快跳了起来。安和是安槐将军的女儿,安恒的姐姐,是莫执众多狐朋狗友,呸呸,是朋友中她最喜欢的一个。不仅因为她会教雨筝绑辫子、翻花绳,还因为她是雨筝见过的所有人中最温柔的一个,永远轻柔细语,说话像水一样好听。

“安和姐,对了,你快来看这个,快来快来。”雨筝一把把安和拉到了徐娘的铺前,拿起了那只雕有凤首的玉簪,插到了安和的发间。

“正所谓清水出芙蓉,芙蓉去雕饰,美哉,美哉。”

雨筝回过头嫌弃地看了周七一眼,也不知道这大老粗从哪学来的马屁话,估计是那老学究酸腐儒教的。不过,安和姐这一身可真美啊,肤似清雪,双眸含露,凤首窕窕,这莫城应该没有比安和姐更美的人了吧……

“徐姐,这簪子我买不起,高攀了。”安和把玉簪放回了铺前,在衣裙上擦了擦自己的手。

“我买我买。”周七冲到了徐娘面前,故意低沉地说,“徐姐,那个,这个簪子怎么卖?”

“十五个首金。”徐娘比了两只手,又比了一只手。

“十,十五个……”周七被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一年三个首金,十五个……”

“不吃不喝也要五年,你这穷光蛋怎么买得起。”雨筝大笑着说。

“你不也是穷光蛋?你要是买得起你早就拿回家了,还会等到现在?”

“你……你……”雨筝握紧了拳头,她只恨自己的拳头柔绵无力,不能像莫执一样一掌把周七打到对面的墙壁。

另一处,莫执百无聊赖地站着,他今天出门也没有什么别的原因,只是被雨筝强拽出来的而已。他这几天几乎都在屋里坐着,难得出来透口气,也可以看看莫城的风貌。

莫城的人,看着跟陆兆国没什么分别,其实房子、土地、花草也没什么不同,唯一的不同可能就是这儿用的银子了,这儿用的似乎是只在这儿通行的货钱,甚至不能说是货钱,而是简单的石头,比如说首金,就是一种乌金色的石头,这种石头似乎很宝贵。

“小……小执?”

莫执抬起头,站在他面前的,应该是安和吧,果然是个美人,莫执注意到她有狭长的睫毛,还有露珠般的眼睛。

“听说你生病了。但不知你病情如何。听我爸说还有一月你就能痊愈了,是吗?”

莫执点点头。自己吃的药据说是一个月的药效。

“那就好。”安和舒了一口气,露出了湖水荡漾般的笑容,“看起来你跟安恒很有缘,他也是约莫一月就能下地走路了。”

莫执继续点头。既然叫安恒,大概是这位安和的亲人吧。

“我和周七正打算买点滋补的东西回去,没想到这么巧,遇见了你们。很少在市集见到你们。”

“对了对了。”周七突然窜出一个头来,“今天午饭安将军下厨哦,本来是犒赏打了两只野兔的我的,你们有福,要不要一起?”

“我要去!”雨筝也窜过来。她至今记得小时候吃的安将军秘制烤野兔,并每每垂涎三尺,尝过他手艺的人应该不多。她每次在城府看见身着盔甲的安将军,都在可惜他为什么不是自己家的厨子。

“徐娘,麻烦您去府里帮我捎个话,就说我和我哥因安和姐赤诚邀请,实在盛情难却,只能赤足走一趟。”

徐娘摇了摇头,城主府离这儿着实还有一段距离。

“下回给你捎一段我娘的丝绸,保证丝滑如流,没用过。”

“成交。”徐娘笑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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