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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小说:末路桃花作者:方欺字数:2430更新时间 : 2018-09-16 23:28:18
  大夏有很多王爷,比如蜀王李世元,景王李执,但像秦王这样的异姓王却是独一个。而且,其他的王爷都在自己的封地中,非诏不得入京,可偏偏这秦王的府邸就在皇宫三十里处。

  就像一条被紧紧拴在身边的狗。

  落在大夏百姓眼中却是无上的荣宠,天子身侧,就算做一条狗,那也是好的。

  甚至街坊小巷那些顽童都知道唱着“只羡秦王不羡仙”,呜呼哀哉。

  秦王有三子。

  大女儿秦可卿,以才色名闻天下。十三岁之时于白玉堂前看得漫天飞絮,做临江仙一词,以“白玉堂前春解舞,东风卷得均匀”开头,又以“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结尾。以柔弱柳絮抒壮阔心胸,一时为文人称道,称为步云先生。十五岁及笄之日,终于在众人翘首以盼下露得真容,袅娜纤巧,风姿卓越,迷倒了多少英雄好汉官宦子弟,脂砚斋重修脂评本,将秦可卿写进脂评本第一页,列入长陵十二钗,称为白玉美人。

  二儿子秦羽,满周岁抓阄之时,对身边的一切物什都非打即摔,大哭大闹,秦王妃伸手抱他之时,却冷不丁被这一岁的娃娃拔出了腰间佩刀。龙吟雀鸣,刀气纵横,却没有伤及婴儿分毫。秦羽三岁踏入修行者之列,五岁炼气,八岁通脉,还未束发便已明心,如今二十有一,已然是威震一方的宗师境修士。如今已经被秦王扔到了边关历练,因为小弟的束发之礼,才返回家中。这几年的历练,也不知长了几分杀气,多了几分军中独有的铁血。

  最后一个便是秦王府里的混世小魔王、宝贝金疙瘩,那个在秦王妃肚子里便跨越千里陪母救父的婴儿。

  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自打昨个儿行了束发礼后,这小魔王便要送去白羊书院学什么大艺大节了,秦王府里的花花草草鸡犬牛马无不欢喜雀跃浑身舒畅。

  桃花灿烂似火,偏又柔情得很,成千上百的桃花树连接起来,成一片花海,甚是壮观。

  桃花林中有一小池塘,本来应是锦鲤堆簇,却在某人的荼毒之下,只是剩下了几条透明到可见内脏的小鱼儿。

  随着一声尖叫,这些鱼儿仿佛听到了什么可怕的声音,刷地一下子消失了个干净。

  池塘有小路七拐八弯地通向一处院落,青砖黛瓦得不似长陵奢靡风气,倒像是江南气质。素净的色调在这桃林之中却很是融洽,自成风景。

  “呜呜呜——,我不去不去就不去!”

  一堆莺莺燕燕在一颗繁盛的桃花树下紧张兮兮地望着树上那个小身影,衣袖都要拧烂了。

  一个肌骨莹润波涛汹涌的红衣姑娘诱惑道:“宝哥儿快下来,红钗让你吃嘴上胭脂如何?”

  且看那树上趴着的娇小身形,因为多动而生了些汗,大有珍珠落玉盘之象。头上戴着精致的红玉鎏金冠,一片抹额束在额头,白皙的脖颈上戴着一个银项圈,上面挂着一把长命锁。身着大红蜀锦配上金丝线织就的褂子,脚上蹬着粉底青缎小朝靴,在不安分地摇晃着。一双灵动的眸子含笑含情,长长的睫毛忽闪着定让不少姑娘含羞遮面,虽然七分稚嫩,但已是俊俏秀美,比之那脂砚斋脂评本上的美人儿都不逞多让。

  宝哥儿眼中露出欣喜的光芒,身子往后一退,却立马停住,嫩嫩的嗓音叫道:“吃了还要去那劳什子学院,以后就吃不着了,不下去。”

  树下的姑娘们见他略有松动,一个个开始献宝。那肌肤胜雪削肩细腰的是青萝,穿得比旁人更拘谨些,连那细腻的脖颈都遮了大半,也没有许多装饰,柔声细语说道:“宝哥儿难道不想看青萝剑舞吗?”

  宝哥儿从桃花丛里探出头道:“那你得穿那件青烟百蝶穿花裳。”

  青萝一阵为难,那宝哥儿又埋进了桃花里。众女见状一阵撺掇,“快去快去啊,这里又没别人,害什么臊。”青萝犹豫了半晌,一路小跑往一间屋子里去了。

  春日多虫,这里桃花繁盛,更有蜜蜂一类。那宝哥儿在花丛里折腾来折腾去,惹恼了采蜜的蜂子,朝着那莲藕玉臂上便是一刺下去。

  宝哥儿一声惊呼,吓得树下姑娘们心尖乱颤。那树枝本就不粗,宝哥儿也没料到会有蜜蜂,抱得也不甚紧,吃痛之下,直直地摔了下来。

  这宝哥儿心思不同常人,不想着会受到什么损伤,却想着摔上这么一下子是不是就可以不去上学了。

  可是谁能让他如意呢,在半空中便落入一个柔软舒适的怀里,气恼得往怀里使劲蹭了蹭。

  刚换上那件青烟百蝶穿花裳的青萝刚从屋里出来便看到了桃子一般掉落的宝哥儿,纵身掠去,那真的是飞蝶穿花美不胜收,再以一股巧力化解下坠的力量,竟没有让宝哥儿受到半点影响。

  这些丫鬟们跟着宝哥儿没有十年也有八年了,那小巧鼻子嗅一下便知道是谁,还未落地,便双手扶上青萝裸露的玉肩,抬头看了去,见正是去年便费了心思制成的那件百蝶裳,不由咧开小嘴笑了起来。

  这件青烟百蝶穿花裳以青烟云锦为底,本就一匹难求,宝哥儿又寻罗了好些珍贵丝线,悄悄地给了身边的丫鬟水袖,教她织就了这一身藏不住春色的衣裳,又在上面刺了一百只展翅欲飞穿梭花丛的纤巧蝴蝶。就算是自诩女红第一的水袖也足足绣了半月方才完工,结果却被宝哥儿转手送给了青萝,一时间宝哥儿的桃花居里众多的姑娘们便没有了新衣裳穿,让宝哥儿哄了好些时间才撅着小嘴罢休。

  只不过这百蝶裳穿上走动之间,此波未平那波便起,不知有多羞人,不过昙花一现后,青萝便没有再穿过,让宝哥儿大呼人生憾事。

  青萝抱着宝哥儿一落下,姑娘们便围了过来,看到那白白净净的膀子上一个拇指盖大小的通红疙瘩,不由心疼无比。红钗立刻起身跑去药房里拿止痛祛毒的药膏,顺带取了一瓶白兰花汁液往四周泼洒,省的再有不长眼的往宝哥儿身上招呼。

  宝哥儿偎在青萝怀里委屈巴巴地道:“我要看剑舞。”

  青萝有些气恼地捏了捏他尚且有些婴儿肥的小脸,说道:“都这样了,还想着这些有的没的。”

  红钗伸手将宝哥儿搂住,随地坐了下来,宝哥儿熟练地蹬腿歪脖子,将头埋在两团柔软之间,舒适得眯了眯眼,像极了一只慵懒的小猫。

  剑起,风起,桃花落。

  公孙大娘的剑舞今人是无法欣赏到了,就算秦王再有权势,宝哥儿再能撒娇,也不可能得到一观。但就算有公孙大娘在世,宝哥儿也不会有多期待,珠玉在前,便不会对其他生出什么想法。

  青萝的剑是名剑初晨,一向清淡无争的她,在宝哥儿的印象中,只有求过自己一次,那便是为了这把剑。

  初日晨光无限好,博得佳人笑。

  佳人笑。

  一笑花照水,二笑柳扶风。

  长袖翻滚露初晨,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

  观者如山色沮丧,天地为之久低昂。

  百般求得的剑舞,当真一刻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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