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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鹿死谁手

小说:天道神算作者:邪骨头字数:2583更新时间 : 2018-05-21 20:07:49
  秦明郑重地把它交到我手上,好像完成了一次伟大的交接仪式。我问秦明这是什么玩意儿,秦明说来不及跟你废话了,你只需记住命在此物在!他让我赶紧走,并且嘱咐我,最近一段时间,如果他不给我打电话,我绝不能主动联系他。

  我知道秦明这次是遇上大麻烦了,我俩都彼此心照不宣。但我不想输给这沉闷的气氛,我就调侃道,你这臭小子,刚才还被你感动得稀里哗啦,这不,屁股还没坐热呢,你就撵我走,真是翻脸比翻书还快……

  我走在霓虹闪烁的城市夜景中,虽然我很孤独,但我仍是天地间的一份子。

  路过公路边的一处绿化带时,我开闸放水,并饶有兴致地甩动着给那些枯花败草施肥。也许那一刻,我曾希望它们能死而复生吧?我自哂道,你算哪门子邪气的源头?你若真会滋生祸根倒好了。

  自从我锒铛入狱之后,林小雅便杳无音讯,如今已是物是人非,不知她现在飘落何处,过得开不开心。

  一位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满脸络腮胡子的流浪汉正站在绿化带尽头的一个环卫垃圾箱旁边翻找东西吃。他佝偻着身子,歪着脑袋偷瞄我,脸上挂着神秘的笑容,嘴唇外翻,露出几颗焦黄烂黑的牙齿。

  他的发型很有个性,从脑瓜顶中间一分为二,看上去泾渭分明。左半边光秃秃一片,右半边的头发则像疯长的荒草一样。

  好奇心驱使我走了过去。

  流浪汉从容不迫地从地上捡起一个烟头,问我借火。我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红将”递给他,并替他点烟。他盘腿坐在地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从怀里摸出一面长满铜锈的青铜古镜。

  借着路灯投射下来的光,他开始用夹烟的手指梳理像鸡窝一样的乱发,他是那样仔细,以至于烟头烫焦了他的一卷头发,他都没有发现。

  我正要提醒他,他却突然出口成章:对鉴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唯有小康!

  接着,他抬起头用迷离的眼神打量起我来,然后又用唱京剧的腔调唱道:哇呀呀呀……小青年,我已备好了菜,你可有酒?

  我登时愣住了,流浪汉以为我没听清楚,他把刚从垃圾箱里翻找出来的一个鱼头小心翼翼地放在铺好的一张报纸上,然后又把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

  我的心好像被针刺了一下,像个做错事的迷路的小孩,脚底抹油,转身一口气跑出几条街去才敢停下来。我抬头仰望星空,气喘吁吁地说,哎……见鬼了。

  一阵刺耳的鸣笛声穿越整座古城,我禁不住打了个冷战,举目四望,怎么来到火车站了。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一家网吧。我挑了个靠近空调的位子坐下来,重温了一遍星爷的经典之作《喜剧之王》。

  当剧中主人公尹天仇对着大海喊“努力!奋斗!”时,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差点跟着他一起呐喊。

  身子逐渐暖和起来,微微泛起困意,遥想当年十七八岁的天赐,连续上几个通宵,一腔热血激情可曾消减半分?而今只过了十年,便感觉有些力不从心了。

  廉颇老矣,尚能饭否?难道我真的老了,我还不到三十岁啊!

  我走出网吧,看到网吧斜对面的一条深巷两边竟是灯红酒绿的门店。几个穿着暴露的女郎站在门口挠首弄姿。一群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他们或衣冠楚楚,或獐头鼠目,或三三两两,或单独行动。有的跟风尘女子打情骂俏一番后被她们拉进店里;有的装作若无其事地从门前路过,不一会儿又偷偷折返回来,再被她们拉进店里。

  风将一个易拉罐送到我脚边,我飞起一脚,不知踢到哪里去了。只听见“乓啷”一声响之后,正坐在车站广场中央广播塔四周台阶上拥口勿的一对小情侣如惊弓之鸟般跳将起来。

  那个头上涂着黄漆的小杂毛对我指指点点,骂骂咧咧。我很生气,我要过去削他一顿。我走到他面前时,他刚把手机从耳边移开,气焰十分嚣张。我正想说老子可是刚从里面放出来的,话到喉头却哽住了。我看到又有几个小杂毛从网吧里冲出来,他们把我围在中间,一个个摩拳擦掌,来者不善。

  我看着那对情侣,赔笑道,不好意思,耽误你俩亲嘴了。我有罪,我会好好接受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你俩继续吧。我拨开人群,灰溜溜地逃走了。身后传来一阵胜利的欢呼……

  我在火车站周围找了一家简陋的小旅馆落脚。因为所有客房都是一个破败模样,根本用不着费脑筋去挑选,但是我一直把“五”当作自己的幸运数字,所以我当晚就选择下榻在五号客房,隔壁四号客房住着一对男女。从他们嘿咻的频率来判断,有可能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小夫妇,也有可能是一对野鸳鸯,但绝不可能是一对被平淡婚姻榨干了激情的老夫老妻。

  正如秦明所说,这样无私奉献的表演一开始确实能缓解旅途疲劳,但是毫无节制的寻欢就成摧残神经了。

  我用兜枕(方言,枕头)捂住脸,再蒙上被子,结果收效甚微。我拍拍墙壁,仿佛是故意向我示威,隔壁的声音竟有增无减。

  就在这时,我听到住在我对面的一个男旅客开了门,他应该是径直走到我隔壁房间的门口了。他砰砰敲着门,粗门大嗓道,半夜发春学猫叫,还他妈让人睡觉不!

  隔壁立刻变得鸦雀无声,总算消停下来了。

  我睡意全无,就拿出秦明交给我的东西,我倒要看看是何宝物,竟让秦明看得比命还重。我拆开层层缠绕的布条,数道金光乍泄,顿时刺得我眯起了眼睛。这居然是一把精美绝伦的金刀!说它是刀,其实它看着更像是一把大约三十厘米长的刀刃略呈弧形的匕首。

  只见刀鞘上用金银丝线精心编织出巫师围着篝火转圈狂舞、骑士纵马驰骋狩猎、貔貅健甲冲锋陷阵等栩栩如生的图案。画面中的人物几乎无一例外都身穿胡服,想必这把金刀原来的主人定是一位少数民族的英雄无疑。

  再看刀柄上镶嵌着九颗闪闪发亮的宝石,两条金龙盘旋腾飞,与其中一颗最大的红宝石组成“二龙戏珠”图案。刀柄末端刻着莲花云纹,顶端刻着阴阳鱼太极图。雍容华贵,佛道兼容,奇哉怪哉!

  刀出鞘,顿感寒气逼人,锋刃晃眼。刀面处铸上了一行诡异的难以识别的古文字,但很明显能看出这既不像甲骨文、金文,也不像篆隶楷草行,它应该也是某个少数民族独创的一种神秘文字,说不定早已失传已久。

  我眼睛一亮,立马想到了什么,从口袋里摸出了一个打火机。那不是一个普通的打火机,其内部暗藏玄机,为了能伪装得天衣无缝,我很是花费了一番心思对打火机的某些零件进行改造。

  打火机的表面包了一层透明水晶,水晶之中有一个火柴盒大小的诡异图案,正反两面都清晰可见,仅从外表上看它跟一般的打火机并无二致。

  水晶中的图案正是我们家当作传家宝的那尊小石佛。因为它只是用一块普通石头雕刻而成,并不是用什么名贵的玉石珠宝打造的首饰,冬天有棉衣遮挡还好,到了夏天挂在脖子上,一方面总感觉自己很另类,另一方面又招来路人怪异的目光,让我很不自在。于是我平时几乎都把它贴着胸藏在上衣最里面。爷爷说小石佛是我的护身符,不能离身半步,否则会招来灾祸,后来我干脆将它与打火机组装在了一起。

  我仔细盯着这尊双头四臂小石佛,猛然发现其中右边的一只手握着的弯月宝刀跟这把金刀简直一模一样!就连刀身上刻着的神秘文字也一样。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它们之间到底有什么关联?我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

  我将三枚面值一元的钢镚儿摞放在床头柜上,用金刀砍下去,居然不费吹灰之力就砍成了两半,真是削铁如泥!

  我小时候常听家族里的长辈私下议论,他们说秦氏家族世代珍藏一把金刀,传女不传男,即由族中子弟之妻出类拔萃者,挑选三人按年轮流保管。刀在人在,奉若至尊。

  至于此刀为何会落到秦明手里,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秦明倒是无意间向我透露了一点秘密:金刀是某位皇帝的心爱之物,曾经主宰一个帝国的命运。它改写了历史,留下一段让人不禁扼腕叹息的悲剧传奇。

  我是一个好奇心极重的人,说白了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狂热的冒险基因。在我没见到实物以前,我就对那把金刀痴迷不已了。

  虽然那仅是存在于幻想中的一个美梦,但却无时无刻不在引诱我去揭开它的身世。就像我必须揭开自己的身世一样,我的人生就是在一个套一个的迷宫中探索前行,摸不清起点,望不见终点,只有一路走下去,耗尽平生之力去解开那个你最想知道的谜底,你便活出了自己的价值,你便悟出生命的真谛。

  我爸说,如果按八字的纳音五行,我是戊辰大林木命,八字土旺,按五行当以金泄土,金又生水,水聚财而养木,便可化煞招福,且我命中缺水,就更离不开一个“金”字了。

  但他老人家生前却一直反对我去当兵,对此我一直耿耿于怀,他总是说打仗不是闹着玩的,那是会死人的,会死很多很多人。你爸我在战场上丢了一条胳膊,你三爷爷丢了一条腿,咱们老王家也算是精忠报国了。你是咱家的独苗,爸爸说啥也不能再让你去冒险了。

  其实我打小就对各种金属类的兵器特别感兴趣,碰到喜欢的就忍不住要把玩研究一番。

  为了查清金刀的来历,我年轻时曾挑灯夜读,埋头故纸堆,终于在史籍中的一个早被史学家打入冷宫的阴暗角落挖开一扇重生之门。

  假如此金刀便是彼金刀的话,那我现在正手握一件国家特级文物,无价之宝。想到这儿,我激动得全身发抖,甚至滋生了要携宝潜逃的念头。

  欣赏完金刀,我又用布条重新缠好,藏到枕头底下。我正想美滋滋的继续睡上一觉,突然感觉腹痛如刀绞,篮子隐隐作痛,并伴随着一股老想大小便的感觉。

  我来回跑了十几趟厕所,都快尿出血拉出肠子来了,但还是想大小便。我用嘴咬住被子,浑身直冒虚汗,疼得在床上打滚。

  我在心中咒骂道,果然被云门真人言中,那个死妖道肯定是给我下药或者施了什么符咒。我的一只手死死抓紧小腹的皮肉,感觉指甲都要抠进肉里去了。

  灯光照耀着雪白的床单,我的身体蜷缩起来,如同一只弯曲的大虾。不知过了多久,疼痛感稍微减弱了一些,当然也可能是疼得麻木了。

  恍惚中,我听到隔壁有异常响动,好像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摔碎了,还隐隐约约伴随着一声惨叫。

  一股不祥的预感袭遍全身……

  两室之间隔着一道很不牢固的夹板墙,叩击之下发出空洞的回音。我发现在离床面约两尺多高的墙上有个一指粗细的小洞,里面塞着一团纸。

  我先把耳朵贴在墙上仔细听了一会儿,隔壁房间里静得可怕,仿佛连客人的呼吸都不存在了。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我忐忑不安地一点点抽出那团纸,眯起一只眼睛朝洞中望去……俺的亲娘哎!那边也有一只眼睛正往我这边窥探呢。

  那个眼珠纹丝不动,浑浊深邃,冰冷无光,死气沉沉,宛如一颗浸在血液中的石子。它开始与你对视,然后你会觉得它正慢慢吞噬你的灵魂。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条件反射似的躲开,迅速用纸重新堵住洞口。

  我心中怏怏不乐:靠,膘子,你瞅个毛啊!真是要被你吓死了。想想今天还真是倒霉透顶,怎么什么怪事都让小爷我给碰上了。我稍稍平复了一下心情,倒头便睡……

  房间里没装空调和暖气,而我身上裹着的两床薄被又不是棉花做的,夜里冻得我瑟瑟发抖。好不容易捱到快天亮的时候,被窝里总算暖和起来了。我正想借着这股热乎气一觉睡到中午,没成想这时房门突然被人撞开。

  两个身穿藏蓝色99式警服的壮汉破门而入,他们把我从被窝里拖出来,将我双臂反剪戴上手铐后强行押走。我被眼前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弄懵了,这……这又是玩的哪一出啊?咱出来后就没再犯事,虽说处处不受待见,可是咱已经立志要当良民,怎么说逮就给逮了。

  我感到无比憋屈,极力挣扎着以示抗议,我急得就差点大喊“青天大老爷,冤枉啊”!

  他们押着我从隔壁房间门口经过时,我首先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血腥气味。门口拉起了黄黑相间的警戒线。我用眼角的余光瞥视房内,只见墙上、床上和地板上都布满了大量喷溅型血迹。一名法医带着两名助手正在案发现场提取痕迹物证,并对尸体进行初步检查。

  小旅馆的老板娘兀自站在走廊里,她体态臃肿,涂脂抹粉,却掩饰不住铁青面色,眉宇间也挂着一丝惊悸后的哀愁。

  一位饱经风霜的中年女保洁员背靠走廊的墙壁,手拄一个拖把,才勉强支撑住摇摇欲坠的身子,不至于吓瘫在地。她看上去惊恐万分,瑟瑟发抖,不难想象应该就是她在收拾房间打扫卫生时首先进入了凶案现场。

  一个全身赤罗,披头散发,脸色苍白的年轻女子正跪在血泊中,她用额头抵住墙壁,身体早已变得僵冷,一只眼睛瞪得溜圆,直直地盯着小洞里面。不知她遇害前就保持着这种奇怪的姿势,还是死后被凶手刻意摆放成这样的。

  床脚边有个被磕掉了一块边角的沾血的水晶烟灰缸。

  亲眼目睹了骇人的凶案现场后,我心中惊恐不已。难道昨晚上我望见的那只眼睛就是……我看到她时她就已经……我不禁汗毛倒立,不敢再继续往下想。

  我又仔细一看,天呐!她的身上在不同部位被捅了几十刀,而凶器就斜插在她的后颈上,直接刺穿了喉咙。

  那件凶器正是元宝交给我保管的那把祖传金刀!它怎么会出现在隔壁房间里,难道是昨夜凶手趁我肚子痛频繁上厕所的时候偷走了它?这下可全完了,刀柄上有我的指纹,我这回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遭逢如此大劫,说什么也无法用巧合或意外来解释吧?这是哪个狗娘养的嫁祸我,分明是想置我于死地呀!敌明我暗,阴谋重重,我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只放在显微镜下的蚂蚁,可谓险象环生,无处遁形。

  “七天之内,你会碰上死人!”云门真人的话犹在耳边萦绕,果然一语成谶。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他可不是等闲之辈,不啻为得道高人,大隐于市的活神仙。我真后悔没有听从他老人家的谆谆告诫,现在才落得个被人栽赃陷害的悲惨下场。

  我在里面服刑的时候,要说改造最彻底的方面便是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我很清楚一旦故意杀人的罪名被坐实,自己将面临什么样的审判。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命抵一命算是一个罪大恶极之徒最潇洒的救赎方式了。最糟糕的归宿乃是将牢底坐穿,失去了自由的灵魂,活着就是一具行尸走肉,还不如死了的好。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暗暗下定决心,决不能坐以待毙,甘心蒙受那不白之冤。倘若到时横竖都是个死,倒不如瞅准机会放手一搏!

  临出宾馆时,两个警察把我的上衣掀起来,蒙住我的脑袋。他们押着我又往前走了一小段路,然后我就听到车门被拉开的声音。

  他们按着我的头,将我塞进车厢后排。

  我登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幽香,这香气清新脱俗,嗅之令人心旷神怡,并且有别于化妆品一类的化学合成品的污浊气息。你若有一双极其灵敏的鼻子,此刻便该懂得学会静静捕捉,直至品味出这天然体香的妙处。

  脑海里已然出现一位冰清玉洁,不食人间烟火的淑女靓影。

  坐在我左右两边,给我“保驾护行”的这两位警察叔叔,他们身上正散发出一股恶臭。也许常人闻不出他们身上有什么特殊气味,但是凭我与生俱来的嗅觉天赋,即便他们天天洗澡,骨子里独有的气味基因也休想逃过我神奇的鼻子。

  凡是离我十米之内的所有气味,只要我动了想收服它们的意念,它们将无路可逃,统统会被我的鼻孔吸收,然后变成我大脑深处那座永久的气味数据库的一部分。

  我能轻易分辨出这世上所有复杂的气味。我的大脑就好比是电脑的中央处理器,它将收集到的一切宝贵的气味信息分类、整合,再加以充分利用,让气味转化成一种恐怖的秘密武器。它们将与我的生命同在,我不死,它们便不会消失。

  上天赐予我这样的嗅觉天赋,与其说是对我的青睐,倒不如说是对我坎坷命运的补偿。吾辈混迹于斯世,总要寻找一个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

  上天是公平的,它让你失去些什么的同时定会让你得到些什么。既没有永恒的善,也没有刹那的恶,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道法自然。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灵敏的嗅觉也和心脏、骨骼、血肉、皮肤、毛发一样逐渐衰老。我分明记得九岁那年,我的嗅觉宇宙半径是几公里,到了十八岁就降到了几百米,如今二十八岁只能维持在十米左右。

  超过这个半径以外的空间,我的嗅觉能力便与正常人没啥区别了。这些年,我一直在探寻有什么方法能阻止我的这项绝技退化,但始终一无所获。

  因此我要赶在绝技完全退化之前,充分挖掘剩余价值,尽最大努力去完善自己苦心构建起来的气味数据库。

  不过美中不足的是,我的这项绝技却时好时坏,就拿昨晚的事来说,它在关键时刻就撂挑子了,不然就凭我有一个神乎其神的鼻子,岂能闻不到隔壁的血腥味?也就不会睡得跟死猪似的,以至于被捕了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周队,”坐在我左边的那个警察说,“这小子真是胆大包天,我俩抓他的时候,他居然跟个没事人似的正在呼呼睡大觉。”

  “警察叔……”我正说着,坐在我右边的那个警察突然把蒙在我头上的衣服揭开了,我看见副驾驶位上坐着一个英姿飒爽的美女警官。

  我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我该怎么形容她呢,凭我多年观察女人的经验,她是那种初次邂逅就会令异性怦然心动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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